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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亚洲划船培训中心员工手册

时间:2020年09月21日 10:38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管理,保证武汉亚洲划船培训中心及其附属国际学术交流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员工提高服务质量,以实现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目的,现制定《武汉亚洲划船培训中心员工手册》
第一章  总则
   一、宗旨:追求科学的管理和优质的服务,实现“让客人完全满意”, 努力把中心办成具有高质量管理水平和优质服务水准的宾馆,树立良好的声誉和形象,追求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要求:热爱祖国,热爱中心,热爱本职工作,遵守职业道德,热情待客,文明服务。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刻苦钻研业务技术,不断提高为宾客服务的水准。让客人完全满意。每个员工必须严格执行中心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章  管理条例
   一、员工工号牌
   所有员工均由中心发给工号牌,员工工作时必须佩戴工号牌。
(一)工号牌如有遗失,员工应立即通知办公室专职人员办理补领。
(二)离职时,员工必须把工号牌交还办公室专职人员。不能交出者,需赔偿人民币30元整。
二、员工出入通道
如无特别许可,各员工进出中心时,必须使用指定的通道。
三、着装管理
(一)员工工作服由中心供给,员工应妥善保管自己的工作服。
(二)上班期间必须按规定着工衣并配带工号牌。
(三)员工若因疏忽或恶意将工作服损坏,则修补费用或更新费用将由员工负担。
(四)如非工作需要,或未经特别许可,员工不得在中心之外穿着工服。
(五)员工离职时,必须交还入职时所领取工作服。如有遗失或损坏,中心有权扣除薪金作补偿。
四、亲友探访及电话
(一)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应谢绝一切亲友探访。若有特殊情况,可向部门领导请假,方可到指定地点探视。工作之余若亲友探访需要到指定地点。
(二)员工不得使用专供客人用的电话。
(三)未经部门经理许可,不可因私事使用中心电话。
(四)工作时间手机要处于振动状态,不能在工作区域随意接听与工作无关的电话。
五、公众区域
除指定为客人服务者外,员工不得在各客用区域或客房楼层等停留或闲逛。
六、告示及公布
(一)所有员工必须经常阅读并遵守员工布告栏上的事项。
(二)员工布告栏由总经办、办公室负责管理。如无中心许可,各员工不可在中心范围内擅贴任何通告。严禁撕毁、涂改通告。
七、携带物品
保卫人员有权检查员工携离的物品。
八、失物处理
员工在中心内拾到钱物,应立即上交中心办公室。
九、盗窃
员工在中心内偷窃任何财物,无论其属于中心、客人还是其他员工,都将立即受到开除处分。未经许可而擅取或擅用中心之食物、酒类或其它物品,亦将作同等处理。
十、员工宿舍管理
(一)中心为员工免费提供住宿,员工必须在指定的床位住宿,不得私自换房、调床及换门锁。
(二)员工入住宿舍,必须向部门申报,由部门以书面形式向办公室申请,由办公室统一进行分配,不得私自入住宿舍。
(三)住宿员工实行卫生轮流制,宿舍长每周排出卫生值日表,员工严格按照值日表清扫寝室和阳台垃圾,保证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四)在住员工不得私自调换宿舍。
(五)员工搬出宿舍必须向办公室提交书面说明。
(六)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浪费水电。
(七)严禁员工在宿舍内酗酒、赌博或大声喧哗等。
(八)严禁非本中心人员进入宿舍逗留,会客时间规定在21:00之前,禁止留宿。
(九)以上各项规定若有违反,依《中心处罚条例》进行严格处罚,知情不报者受连带处罚,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处理。
十一、员工食堂管理
(一)员工就餐时间:中餐09:30-10:30,晚餐15:30-16:30。
(二)中心为员工每日免费提供三餐工作餐(早餐发放餐补)。员工必须在宾馆指定地点用餐。
(三)员工排队就餐,自觉遵守公共秩序。
(四)员工不得将饭菜带离食堂区域,当班人员因工作需要不能亲自到食堂就餐者可请本部门员代打饭菜,代打饭菜尽量打够,以保证当班人员吃饱。
(五)员工按量打饭菜,不得浪费,如发现乱打乱倒的情况,由食堂负责人报办公室核查后将按照中心相关制度予以处罚。
(六)非本中心员工不得在员工食堂就餐,外单位人员因公差就餐的,上报办公室,由分管副总批准后方可就餐。
(七)爱护公共财物,不得随意损坏食堂设备。
(八)违反以上规定者,视情节予以处罚。
十二、保密制度
(一)未经批准,员工不得向外界传播或提供中心内部信息及资料。
(二)不得向外透露住店客人的情况,尤其是VIP客人的情况。
(三)不得在电话、私人信件中泄露中心机密。
(四)不该问的不问,不该看的不看,不携带保密材料出入公共场所。
(五)住店宾客废弃的有关材料,要做销毁处理。
(六)房卡不准转借或存放它处,不能让客人自己使用万能卡开门。
(七)员工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与客人拉关系,交谈与工作无关的话题。
(八)员工不准向外界透露业务计划。
(九)员工在任何时间、地点打听、议论本人及他人的薪资。
十三、投诉处理
(一)员工必须耐心听取中心投诉,让宾客畅所欲言而不与其争辩。
(二)员工应和颜悦色向投诉客人致谢致歉,但在没错时不急于承认错误。
(三)如果宾客的投诉不能立即解决,应报告上一级管理人员处理。
(四)宾客的投诉应有书面记录,如何处理应有事后交待。
第三章  员工守则
一、工作态度
员工必须有认真、尽职、勤奋、高效、协作的工作态度。
二、仪容仪表
(一)所有员工必须保持个人外表清洁、整齐。
(二)男员工必须刮净胡须,发长不得覆盖耳朵或衣领。
(三)女员工的头发必须梳理整齐,在岗时间必须盘发,不得染指甲,不化浓妆,须淡妆上岗。
(四)员工不准戴手镯、耳环等饰物。
(五)所有员工应时常保持微笑并保持身体和口腔清洁,上班前禁吃异味食品(如葱、蒜等)。
三、站立行姿
(一)客房前台员工应站立服务(须坐下服务客人的岗位除外,但客人前来或离开时,当立即起立迎送)。
(二)站立要自然大方,肩平头正,双手自然下垂或交叉放在腹前。双腿要站直,两脚略成外八字型,两脚后跟相距约5-10cm。站立时不前扶后靠,左倚右斜,不得伸懒腰、抱胸或手背后面。
(三)行走要自然大方,男不晃膀,女不扭腰,脚步轻捷,目光平视前方,用余光照顾两翼及上下,不要左顾右盼或斜视,手臂前后自然摆动约20度,不得抄手或打响指,不与他人并肩或勾肩搭背。在营业区域或楼层行走应顺沿边地带行走,狭窄地方如迎面来客时,须放慢脚步,侧身礼让;如急拐弯时不得小于90度,不与客人争道强行,因工作需要必须超越或穿越客人时要礼貌致歉。
(四)不得从二人中间穿过,请人让路应先示意致歉,后道谢,不得粗俗无礼。
(五)三人以上员工在员工通道或其它公共区域内行走,不得并排同行。
四、礼仪礼节
(一)面对客人应表现出热情大方、亲切、真诚、友好,做到不卑不亢。
(二)讲究握手礼节,在判明客人与自己有握手之意时,应大方伸手相握,但不得主动先伸手与客人握手。在与客人的交往中应表现出礼貌恭敬的姿态。与女士握手则轻握手指即刻放下。
(三)在工作中的任何区域,任何时候,不得出现哼歌曲、吹口哨、跺脚、挖耳挠腮或玩弄其他物品等不良行为。
(四)不得当众整理个人衣物、头发或化妆,不得将任何物件夹于腋下。在客人面前不得常看手表,咳嗽、打喷嚏时不准面向他人,应转向身后,并说“对不起”。
(五)在员工通道或其它公共区域内不得吃东西、喝水或抽烟。
(六)示意、指引、介绍时,严禁用手指或笔指,应五指并拢手心向上,由胸前伸出以指示。
(七)在为客人服务时,不得流露出不耐烦、冷淡、愤怒、僵硬、紧张和恐惧的表情。
(八)要尊重宾客风俗习惯,不得议论、围观、不得嘻逗宾客小孩
五、言谈语态
(一)谈话时语音清晰,语言准确充实,语气诚恳亲切,语调高低适中。
(二)与客人对话时必须使用普通话,不得使用方言。
(三)每天与客人或同事见面时都应主动打招呼问好,做到六声,即:来有迎声;走有送声;体贴他人有问候声;受到表扬有致谢声;工作不足有道歉声;为他人办事有回声。
(四)不得以任何借口顶撞、挖苦、讽刺客人。
(五)在任何时候都不准使用大约、可能等模棱两可的语言以及“喂”,“不知道”等不礼貌的语言和否定语,不明白的事情待落实清楚后再准确地答复客人。
(六)要注意称呼客人姓氏,未知姓氏之前,要称“先生”或“女士”。指第三者时,不能称“他”而应称“那位先生”、“那位女士”。
(七)离开面对的客人,应讲“请稍候”,如离开客人时间较长,回来时要讲“对不起,让您久等了”。
(八)不说与服务无关的话,不打听或诉说个人或他人的履历、工资收入、家庭财产、衣饰价格、婚姻年龄等私事。
(九)在任何条件下都不得与客人争吵、即使属于客人的错误,也应控制情绪,避免冲突,牢记客人永远是对的,事后要如实报告上级。
(十)距他人五步之外不得交谈、喊叫、应答。
(十一)与客人、同事谈话时,任何场所都不能带脏话粗话等不礼貌的语言。
六、引领迎候
(一)所有员工应通晓交往礼节,对各种迎送工作均要了解。迎送时要遵守时间,注意分寸。
(二)迎送客人时举止要落落大方,笑容可掬。对到来的宾客要恭敬问候,对离去的宾客要致以礼貌的道别,对过往而不入的客人也应表示出礼貌的示意。
(三)陪客人进出门时,要请客人先进出。
(四)引领客人时,应走在客人前方右侧,合着客人脚步拍子走,时时注意用余光回顾客人是否跟上,拐弯处应回身配合并用手势引导,一般与客人相距1.5m左右。
七、服从领导
(一)下级必须服从上级,不得擅自改变、借故拖延或拒绝执行上级指示、决定和工作布置及人员调动。
(二)下级若遇困难或有疑义时,应从速请示直属领导,在得到准许后,方可改变或停止工作。
八、服务守则
(一)必须遵守工作时间,并应于上班前十分钟到达岗位,以作准备。
(二)上班及下班时应依指示签到和签退。
(三)必须准时到达工作岗位,不得迟到、早退。就餐时应准时往返,以免耽误工作。
(四)如因病请假,应立即通知部门主管。病假必须向中心递交由医院签署的病假条,经批准后休假。
(五)如需请假,应按程序提前获得各级经理的许可。
(六)若因突发事件而必须请假,应立即亲自请示部门经理,不得让他人转告。
(七)非上班时间,如无部门经理许可,不可在宾馆内逗留。
(八)应使用员工通道进出中心。
(九)上班时,不可擅离工作岗位。未经许可,不可在中心范围内随意游荡或到其他部门探访。
(十)不经允许不得在工作时间内接待亲友。
(十一)不得在上班时处理私人事务。
(十二)与同事相处时必须有礼、互助。
(十三)不可使用客用的洗手间、电话或其他客用设施,应使用员工专用之设备。
(十四)如非工作需要,不可在工作间、办公室或公众区域收听收音机、录音机或收看电视。
(十五)如非工作需要,或未经许可,不可在工作间、办公室或公众区域玩奏乐器。
(十六)与客人谈话时,应保持礼貌,应避免私人谈话。
(十七)上班时不得嚼口香糖或在非指定吸烟区吸烟。
(十八)在中心范围内不得高声呼叫,扰乱安宁。上班时不得闲聊谈天。在公众区域内不可大声喧哗。
(十九)必须遵守部门编排的工作时间表。
(二十)工作时若遇困难或特殊情况,应立即向领导请示。
第四章  人事政策
一、中心员工人事记录、福利待遇,按《湖北银湖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制度》相关条款执行。
二、中心员工考勤、加班、请假制度分别按《湖北银湖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考勤制度执行》、《湖北银湖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加班制度执行》、《湖北银湖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请假制度执行》。
三、试用管理
(一)凡入职中心者,需先行试用,经试用合格者,方可正式任用。
(二)原则上员工试用期为1-3个月。
四、离职
(一)员工离职包括辞职、自动离职、开除等情形。
(二)辞职:员工因个人原因主动提出辞呈。员工离职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试用期员工提前15天提出申请。
(三)自动离职:在下列情形之一者属自动离职,自动离职不予结算工资:
1、未经申请之离职。
2、未经同意,在书面申请辞职30天内自行离职者。
3、无故连续旷职工三日或全月累计旷职六日或一年旷职累计达十二日者。
4、未依离职规定办妥离职交接手续而自行离职者。
因自动离职给中心造成经济损失或造成工作受影响者,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开除:按《湖北银湖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制度》相关条款执行。
第五章  奖惩制度
一、总则
(一)为了促进中心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提倡规范性管理、人性化管理的理念,规范中心的奖惩管理工作,防止滥奖滥罚,进一步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规范员工的行为,特制订本制度。
(二)中心员工的奖惩首先依照本章所列条款执行,未尽事项按照《湖北银湖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制度》相关条款执行。
(三)若遇本章制度有与《湖北银湖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制度》相矛盾的条款,按后者规定执行。
二、奖惩目的
(一)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二)处罚的目的在于既要促使员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又要保障中心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三、奖惩的原则
(一)中心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包括: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服务意识,职业道德,工作完成状况及其他工作标准。
(二)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中心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
(三)员工的表现达不到中心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根据情节不同,均要给予相应惩戒.
(四)记功/最终警告(含)以上奖励/处分必须报中心办公会讨论同意方可办理.
(五)奖惩必须通知当事人,当事人有向办公室申诉的权利.
(六)员工最终警告(含)以上处分者部门经理负连带责任,一并处罚。
(七)本制度内“自然年度”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自然年度。
(八)本制度中涉及到的所有奖惩,都要有据可依,审批完成后提交办公室留档存查,作为年底考核评定依据。
(九)奖惩在当月工资中体现,各部门一律不得自罚现金。
(十)奖惩情况每周例会由办公室通报,每月汇总公示。
四、 奖励
(一)奖励类型
分为:部门奖励,中心奖励,记功,记大功,晋级,晋职。
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可以发给一次性奖金,具体奖金额度如下:部门奖励:20元;中心奖励:50元;记 功:100元;记大功:200元。
(二)奖励细则
1、部门奖励
(1)工作细致主动,服务意识强,得到五次或五次以上宾客表扬者;(2)连续三个月表现突出,得到领导认可者;
(3)连续三个月保持部门最高计件者;
(4)连续半年无迟到、早退、旷工、请假等考勤异常者。
(5)连续半年都遵守中心员工手册及其他相关规定者。
(6)服从上级指挥,团队合作意识强。
2、中心奖励
(1)在行业各种评议、竞赛中为中心争得荣誉者。
(2)为维护社会公德和中心秩序见义勇为者;
(3)坚持原则,履行职责,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4)拾金不昧者(拾获物品或现金达到1000元(含)以上);
3、记功
  (1)对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证明行之有效者;
(2)因能及时发现苗头或采取相关措施,防止或避免了可能发生的事故或损害中心事件者;
  (3)完成任务,在提高服务质量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
(4)见义勇为且为中心挽回较大经济损失者。
4、记大功
(1)对经营管理和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2)3个月内连续两次以上受到中心奖励者;
  (3)保护公共财产,保卫宾客安全,排除重大隐患,防止和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4)增收节支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
  (5)其他表现优异或贡献特别突出者;
5、晋级  
在下列情况之一者晋级(与现金奖励同时执行)
 (1)自然年度内部门奖励四次(含四次)以上者;
(2)自然年度内宾馆奖励三次者;
(3)自然年度内记功两次者;
(4)自然年度内记大功一次者;
6、晋职
自然年度内晋级一次,且具备一定管理能力,通过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可胜任管理职位者。
(三)任用与提升员工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受过奖励的员工,对德、才兼备者可破格提升。
五、 处罚
(一)、处罚细则:
1、轻微过失,包括:
(1)个人仪容仪表不符合上岗标准;
(2)上下班不走规定通道;
(3)上下班不按规定打卡;
(4)无故迟到或早退;
(5)不遵守中心着装规定;
(6)行为违背公司殷切好客的起码标准,因个人情绪影响对客服务或降低服务水准;
(7)在服务中漫不经心,工作疏忽,弄坏中心或客人财物;
(8)未经公司许可在公司使用私人通讯设备、电话;
(9)违反员工餐厅规定;
(10)未经许可使用客人设施,如客人出入口,休息室或餐厅、客用卫生间或客人区逗留;
(11)不维护工作区域、员工宿舍、更衣室等地点的卫生;
(12)上班时间未经许可打私人电话或接待私人来访;
(13)高声喧哗或发出不必要声音;
2、一般过失,包括:
(1)疏忽大意、懈怠、工作被动导致服务工作受影响,财产损失或客人投诉;
(2)三次或三次以上客人投诉;
(3)上班时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下棋、打牌、打麻将、看电视、睡觉等;
(4)未经许可使用公司电脑、国际、国内直拨电话或其他设备;
(5)未经许可让亲朋好友使用公司设施;
(6)未遵守公司经营程序,导致公司、客人或员工损失;
(7)故意浪费公司财务,如餐具、食品、纸张等;
(8)未经许可更改工作班次;
(9)在公共场所制造噪音或其它干扰他人行为;
(10)当值时间擅自离岗、闲逛、干私人事情或吃东西(如:嚼口香糖等)。
(11)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及其它不卫生习惯;
(12)拒绝中心授权及认可的有关人员的检查;
(13)不服从上级的安排;
(14)在中心内吵闹,粗言秽语,违反公共场所秩序,扰乱中心安宁;
(15)对客人不礼貌,与客人争辩;未经客人许可而非工作必须擅自进入客人房间;
(16)错误地或侮辱性地议论客人、上司和同事;
(17)由于员工的直接责任而没有及时报告丢失或损坏的物品;
(18)故意少收或不收客人的应收费用;
(19)违反中心的规章和操作程序给予中心造成损失;
3、严重过失,包括:
(1)在醉酒的状态下工作;
(2)未经许可在公司内兜售物品;
(3)未经许可在公司内张贴印刷物或撕毁公司印刷物;
(4)制造或传播有损公司、客人或员工的闲言碎语;
(5)未通知有关人员无故缺勤一日;
(6)违反/拒绝接受公司/主管的决定、指示、政策或工作程序;
(7)在非吸烟区吸烟;
(8)不参加公司或政府有关规定的定期体检;
(9)报告时不诚实。
(10)泄露自己的薪资或打听他人的薪资;
4、重大过失,包括:
(1)同客人吵架或当着客人的面争吵;
(2)在客人面前做不雅动作;
(3)对客人粗鲁或顶撞客人;向客人索要或暗示希望得到小费;
(4)为个人目的向客人多收少收费或更改帐单/收据;
(5)未经许可,工作时间饮酒;复制公司钥匙;
(6)未经公司许可受雇其他公司或从事其他工作;
(7)未经许可无故连续旷工两日或全年累积旷工两日者;
(8)故意不向公司报告自己的传染疾病;
(9)向公司或客人出示假单据,涂改、伪造单据、报告假情况;
(10)拾遗不交,据为己有,如现金及其他物品;
(11)收取佣金或贵重礼物而不向管理人员报告;
(12)同公司客人进行交易,从而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
(13)参与不道德活动;
(14)食用/拿取公司或客人的食品或饮料;
(15)未经许可拿取公司财物;
(16)进行非法外汇交易;
(17)骚扰、欺辱、危害公司客人或员工;
(18)斗殴或怂恿打架斗殴;行贿、受贿;
(19)从事任何违法活动,如赌博、盗窃等;
(20)违反国家法令,为组织非法工会游说;
(21)泄露宾馆的重要信息或商业秘密;
(22)任何形式的欺诈、威胁、恐吓他人或不诚实行为;
(23)无故连续旷工3天及以上,按擅自离职处理,必须按合同交纳违约金,一个月之内不交违约金者,中心有权向劳动仲裁部门和法院提出诉讼。
(24)严重违反中心规章或工作程序给中心造成严重损失者。
(25)不服从中心人事调动者。
(26)违反公司/国家防火规定、安全政策等;
(二)处分类别
1、处分原则:是根据过失的性质和情节轻重加以累计决定处分类别。
2、处分类别
(1)口头警告:适用于轻微过失,但限于初犯;
(2)书面警告:出现一般过失或本自然年度内已受过一次口头警告处分,重犯类似错误。
(3)最终警告: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给予最终警告处分:
   ①出现严重过失者。
   ②本自然年度内累计三次警告者。
(4)解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解雇处分;
①出现重大过失;
②出现严重过失,且在本自然年度内受过书面警告以上处分;
③本自然年度内受过最终警告处分,再犯任何过失。
(三)罚款规定:
1、口头警告:20元;
2、书面警告:50元;
3、最终警告:100元;
附:若违规情节特别轻微,其行为不在过失类别之内,管理人员可酌情开罚5元警告。
(四)、审批权限
奖惩类别 员工级别 批准人
口头警告 员工 主管
部门奖励 /
书面警告 员工、领班、主管 经理
中心奖励 /
最终警告 员工、领班、主管、经理 副总经理
记功(含)以上奖励/解雇 员工、领班、主管、经理、副总经理 总经理
第六章  安全守则
一、治安守则
保障中心的正常经营和客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是我们每个员工的职责,认真执行各项安全防范规章制度,防止发生盗窃、破坏和恶性事故是每个员工应尽的义务。为了维护中心的声誉,为了客人及员工的安全,应有高度的治安防范意识,认真做好治安工作。
(一)随时注意发现违法犯罪分子,行迹可疑的人员和被公安机关通缉的对象,一经发现立即报告中心办公室。
(二)拾到客人的遗失物品,应如数上交中心办公室,按遗失物品规定,办理各种手续。
(三)谨慎、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钱款、物品。
(四)接到客人物品遗失的投诉后,应立即向中心办公室报告。
(五)对发案现场要注意保护,不得擅自进入。
(六)要严格执行工作程序,杜绝治安隐患。
(七)因工作需要中心管理人员对员工携带出中心的物品进行核实,员工应配合管理人员对物品过目。
(八)员工有协助调查案情的义务。
(九)在合同期内,员工应严格遵守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在工作时间8小时以外,若出现违法乱纪行为,或对中心的工作带来负面影响,中心可解除合同,其后果由员工承担,中心概不负责。
二、消防守则
消防工作方针:“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一)必须严格遵守各项防火规章制度,认真学会使用各种灭火设备并熟悉、牢记放置的地点。
(二)营业区域等禁烟部位一律不准吸烟。
(三)要熟悉中心内安全出口、安全通道的情况,不要堵塞任何楼梯、通道。不在消防设备周围停车、堆物。
1、发现火警时迅速报警,拨打火警电话119,正确报出火警地点和火情,并报清自己的姓名。
2、报警后迅速救人,并用灭火器进行灭火和抢救重要财物。
3、其他员工要坚守岗位,稳定本部位宾客的情绪,等待指令。
4、先客人后自己。员工接到疏散指令,按先客人后自己的原则,引导或护送客人撤离,并检查自己责任区域。客人全部撤离后,向现场指挥报告客人撤离情况。
5、火灾扑灭后,保护好现场。
三、安全及紧急事故
(一)火警及防火措施
1、所有员工应熟记火警电话119、紧急通道和灭火器放置位置,掌握灭火器使用方法。
2、如有火警发生,必须按照中心公布之防火措施行动。
3、若发现任何可能引致火灾之隐患,应立刻报告当班领导。
(二)若有其它紧急事故,依照中心紧急事故处置方案执行。
第七章  其它
一、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凡触犯中国刑法而被判刑者,立即开除。
二、其它
(一)员工应随时注意中心新发布的各种指令和规定。
(二)本员工手册虽未列入,但经中心正式批准的其它规定,所有员工必须遵守执行。
(三)《员工手册》在员工入职时签字领取,离职时交回,不得外借,如有撕毁或丢失,需交赔偿30元。
三、解释权
本《员工手册》的解释权在中心办公室。中心可根据业务及管理需要,随时对《员工手册》进行修改。
四、本手册各条款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的,以法律、法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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